Journal of Plant Ecology ›› 2024, Vol. 17 ›› Issue (5): 1-11.DOI: 10.1093/jpe/rtae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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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chun Mo1,* and Ram Pandit2
摘要: 过去20年间,中国的自然湿地面积持续缩减,这在某种程度上与缺乏全面的湿地保护法律法规有关。尽管自2000年起,中国已经在湿地保护和修复上投入了逾42.4亿美元,但湿地的退化问题依然存在。本研究综述了全球湿地保护法律法规的发展,分析了中国湿地立法的进展,同时探讨了经济发展水平对湿地保护立法的影响,并深入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的核心要点。研究发现,自20世纪40年代末以来,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开始出现,大多数发达国家在1980到1990年代开始逐步实施相关政策;全球约71%的湿地保护法集中在29个国家,而有69个国家还没有专门的湿地保护法。通过分析全球收集的962份文档显示,湿地保护立法中主要关注在水资源、物种以及生态系统保护等方面。中国湿地立法启动较晚,直至2022年6月才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此外,研究指出,经济发展在全球范围内的湿地立法起到了关键作用。最后,本文总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的关键特点,包括环境保护立法体系的完善、加大对非法占用湿地的处罚力度、更明确的保护目标以及通过严格政策保证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通性。